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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股东允许创始股东低价增资的财税处理
来源:郭龙华 万隆深度财税      发布时间:2021/7/5 点击次数:3183
 

一、经济业务描述

某科技企业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创始股东王某李某,王某李某至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业绩超额完成,拟IPO,为了表示对创始股东工作的认可,按照原先口头约定,召开股东会议时,允许王某李某以每股1元价格进行增资。

甲公司原股权结构:王某出资400万,占40%李某出资200万,占20%外部投资人出资300万,占30%;员工持股平台出资100万,占10%均已经到位。

202012月份净资产为5000万元,最近一轮投后估值为10个亿。

 二、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20215月,创始股东王某李某出资50万进行增资,增资后的股权结构甲公司原股权结构:注册资本1050万王某出资430万,占41.95%李某出资220万,占20.95%外部投资人出资300万,占28.57%;员工持股平台出资100万,占9.52%均已经到位。

三、会计处理

考虑到股东的真实意思表达,结合经济性质分析,本次允许王某李某低价增资,是基于其作为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非其创始股东身份,因此该经济业务应该认定为股权激励,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金额按照估值扣除其取得成本来计算,10亿*50/1050-50=476.19-50=426.19万由于王某李某增资后,增加的股权未来不再考核,因此应该直接在2021年度一次性进入期间费用。

 四、涉及个税吗?

涉及。

财税〔2016101号《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股权激励收入=公允价值*50/1050-其支付的成本其支付的成本即为50万元其性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20211231日之前取得,因此可以采用特殊算法。

五、股权激励计算个税的特殊算法

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202112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纳税。  (三)20221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六、个税缴税可以办理递延吗?

递延就是取得该股权激励时不用按照工资薪金缴税,等到未来转让时再按照财产转让行业缴纳个税。根据财税2016101文的规定,要同时符合以下7个条件: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甲公司对照条件分析之后 ,认为符合上述七个条件,可以办理递延,于是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递延纳税手续。注意一定要去办理递延,如果不办理,逾期了,只能按照工资薪金交补了,同时还得补交滞纳金。

七、进入管理费用的金额可以在2021年度税前扣除吗?

1、如果不办理递延,按照工资薪金缴了个税,可以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里面所说的按照工资薪金交了个税,包含适用特殊算法。注意此时税前扣除金额不是进入管理费用的金额,而应该是“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股权激励收入金额。2、如果符合递延条件办理了递延,则不能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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