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光明资产评估事务所分设于2008年,多年来秉承“以人才求质量, 以质量求信誉, 以信誉求发展” 执业宗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原则,坚持“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发扬
“诚信、专业、尽责、超越”的企业精神,发挥各类专业人士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各界及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因业务发展的壮大,现面向社会招聘评估人员,诚募英才!
一、评估合伙人(两名)
岗位职责:
(一)带领评估团队完成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工作;
(二)能独立承接及洽谈评估项目;
(三)能立足长远,谋求事务所长期稳定发展。
任职要求:
(一)品行优良、诚实,工作作风严谨,踏实,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获得资产评估师资格并执业满3年(即符合评估事务所合伙人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悉OFFICE软件:Excel, Word 常用办公软件运用;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工作主动性强,能够按时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二、评估助理人员(两名)
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完成评估、咨询工作;
(二)负责整体资产项目工作的某一个或几个模块的实地核查、评估询价、底稿编写、底稿整理归档工作;
(三)和其他项目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任职要求:
(一)品行优良、诚实,工作作风严谨,踏实,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获得工程师资格,或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过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管理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悉OFFICE软件:Excel, Word 常用办公软件运用;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工作主动性强,能够按时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六)具有资产评估考试单科合格者及以上优先考虑。
具有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证书,或从事过评估事务行业且具备一定执业能力的优先考虑。
三、薪酬标准
(一)薪酬面议,缴纳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
四、报名电话:0523-88230290;
简历递送邮箱:tzgmcp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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