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招募指南
一、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优势
(一)地理优势
姜堰区系泰州市副中心城区,是一座充满活力和文化底蕴的新型城市。近年来,姜堰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生机焕发,蓬勃兴旺,形成了较强的区域经济竞争力。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0亿元,可比增长10.9%,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95亿元,可比增长15.2%,继续跻身全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百强区。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欣公司)位于姜堰区南环西路199号,328国道南侧。紧靠姜堰长途客运站,与智谷软件园毗邻。距扬泰国际机场仅30分钟车程。两小时车程内的中国一类港口有10个,距泰州港仅20公里,货物可直接运至世界各地。
(二)行业优势
明欣公司距中国医药城约20公里的路程。泰州中国医药城,总体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由科研开发区、生产制造区、会展交易区、健康医疗区、教育教学区、综合配套区等功能区组成,是中国首家国家级医药高新区,由科技部、国家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明欣公司可借助中国医药城的平台优势,做大、做强医药流通贸易。
(三)政策优势
重整后的明欣公司享受现代科技产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明欣公司基本情况
明欣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30日,现股东为马春明、游海萍、招银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321284000031295,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春明。
明欣公司设立后又先后投资组建了江苏明丰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澳添励乳业有限公司、江苏明欣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泰州宇通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成立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明欣公司主要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等,集成现代化信息与管理、储运、批发、配送为一体的药品经营企业。明欣公司持有以下自身优势:
(一)现代化仓储系统
明欣公司拥有现代化仓储系统,并严格按照国家GSP规范化的要求,建成了20000平方米的现代化药品物流配送中心;同时率先引进德国先进的药品自动分拣设备;在管理上实行以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进行业务流程再造(BPR)、仓库(WMS)自动化管理和人力资源系统管理(HRP),建立了一整套适合现代化医药企业资金管理、市场资源配调、商品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和远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做到信息流、资金流和实物流同步。
(二)现代化物流系统
明欣公司采用了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研发了与之相匹配的物流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医院物流中心规划、设备选型、系统集成、系统上线和搬迁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形成了仓库管理系统(WMS)、设备控制系统(WCS)、运输管理系统(TMS)等三大自主研发成果,并取得多种独立知识产权,实现了药品配送过程中的全程冷链管理,采用REID及软件技术等来实现对药品配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和监控,在采购、存储、销售、配送等各环节实现了全程冷链管理,保证冷藏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质量,形成一体化的现代物流系统。
(三)销售市场
明欣公司破产重整前销售覆盖整个泰州地区的各级医院,批发业务延伸至扬州、南通、南京等地区,分销区域已涵盖江苏全省,目前明欣公司已通过新版GSP认证,获得经营许可。
(四)明欣公司的主要资源
1.土地情况:仓储用地30,815㎡,工业用地2,570㎡,合计33,385㎡,具备齐备的土地证,上述仓储用地尚有部分预留发展空间,约10000多平方米。
2.房屋情况:房屋面积21,996.91㎡,构筑物面积9,016.85㎡,合计31,013.76㎡。
3.主要设备、资产情况
(1)名称:输送分拣系统、货架系统,评估价值为578.81万元 ;
(2)名称:配电系统,评估价值为183.15万元;
(3)名称:运输设备,评估价值为37.53万元;
(4)名称:绿化及景观工程,评估价值为86.20万元;
(5)名称:台励福叉车TF20-60,评估价值为10.80万元;
(6)名称:监控系统 gateway L9DAE,评估价值为18.40万元;
4.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5.重整前客户:江苏万佳药业有限公司、江苏盐城药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江苏华安吉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修正药业、江苏九州通医药限公司。
6.人力资源:职工人数52名,其中执业药师4名,营销人员19名。
7.主要资产情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经评估,明欣公司固定资产价值为5,819.7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为4,752.17万元),无形资产价值为956.83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值为939.13万元,软件价值为17.70万元),合计价值为6,776.56万元。
8.资产抵押情况:
(1)明欣公司以位于原姜堰镇殷家村2、3、4组的房地产即食堂、宿舍抵押给吴江银行姜堰支行,目前抵押债权金额为420.28万元;
(2)明欣公司以老厂区及仓库抵押给工行姜堰支行,后工行将此债务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债权金额为1,850.75万元;
(3)明欣公司以办公楼、厂区西部空地抵押给招商银行泰州分行,后招商银行将此债务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债权金额为1,737.53万元;
抵押权合计金额为4,008.56万元。
三、投资要求
1.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投资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3.投资人应在相关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资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按照《投资意向书》履行投资约定。投资人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专项用于清偿债务和支付破产管理费用,投资可分期出资,签订投资意向书时缴纳500万元作为保证金,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草案时缴纳2000万元。剩余投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分期到位,第一期2000万元在2017年3月31日前缴纳,第二期1500万元在2018年3月31日前缴纳。另2000万元用于补充明欣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流动资金。投资人需额外承担重整期间明欣公司为获得GSP认证等相关费用260万元,于重整计划通过时支付。
5.针对明欣公司的现状制定明欣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三年经营方案及五年发展规划。
6.明欣公司重整期间经营目标:由投资人制定,并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7.投资人投资明欣公司后,一并承接并处理明欣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事务。
8.明欣公司重整期间及自主经营期间产生的盈亏,由投资人享有和承担,并在重整计划中体现。
9.投资人必须接受明欣公司重整期间的在册职工,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10.截止2016年2月20日,投资人须与明欣公司破产管理人签订明欣公司《投资意向书》。
11.配合处理明欣公司的其他问题。
12.投资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接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投资人对明欣公司重整有投资意向的,在本投资招募指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本招募指南解释权属明欣公司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联系人:郭民联系电话:13809018536
明欣公司联系人:马春明 联系电话:15261066666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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