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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
来源:泰州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20 点击次数:878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欣公司)重整投资人,同时将《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招募指南》予以发布。就本次招募投资人及投资招募指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人资格要求
1.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投资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3.投资人应在相关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投资人招募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姜堰区政府网(http://www.jys.gov.cn/)、姜堰区人民法院网(http://jysfy.chinacourt.org/)、姜堰区罗塘街道办网(http://www.jyz.jiangyan.gov.cn/)、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网(http://www.jyzkjy.com/)、泰州光明会计师事务所网(http://www.tzgmcpa.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及指南,并告知明欣公司债权人。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人投资意向书;
(2)投资人系自然人的应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系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提交个人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交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破产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谢慧      电话:0523-88112956、15195219069
  三、评审
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择优选定投资人报法院确定。
  四、签订《投资意向书》
根据招募确定的结果,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书》,共同推进明欣公司重整工作。
附件: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招募指南
 
 
  江苏明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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